一、内容:至各潜在投标人:湖南常建项****公司###县西****局的委托**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答疑如下:1、答疑部分:问题一:根据以往水利信息化项目招标文件,均设有核心设备。本项目是否有核心设备?如有,核心设备是哪个设备?回复:本项目不设置核心产品。问题二: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款内容中“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 上述要求是否只针对核心设备? 回复:本条款不做要求,澄清文件中已经删除。问题三:多家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非核心设备的制造商、品牌及型号是否允许存在相同的情况? 回复:本项目不设置核心产品。投标人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均允许投标。问题四:制造商授权书是否仅指核心设备的授权?回复:本项目不设置核心设备。问题五:招标文件中设备无星号条款,是否只要自行承诺满足设备需求即可?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六: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文件《关于开展水###市场主体(供货、信息化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已开展信息化类信用评价,本项目属于水利信息化项目,采用信息化类信用评价更贴合本项目,信用加分是否可采用信息化类信用评价?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款“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中制造商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是否仅指核心设备制造商? 回复:本条款不做要求,澄清文件中已经删除。问题八: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适用于设备采购项目)中第********条款“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财务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在扣除预付款后,支付至本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 70%”中合同材料是指哪些?提供相关服务是指哪些服务?回复:按澄清文件执行。问题九: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适用于设备采购项目)中第********条款“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财务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在扣除预付款后,支付至本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 70%”中“支付至本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70%”与第********条款“完工验收后,付合同金额的 70%,工程结算后按结算金额付 90%,四年运行维护期满后付余下的 10%”中“完工验收后付合同金额的70%”相矛盾。回复:按澄清文件执行。问题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一览表中设备部分线缆数量未写明,请提供线缆数量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备注要求。问题十一: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文件要求采用暗标形式,与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四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相矛盾,请明确回复:按澄清文件执行。澄清部分:(1)、本项目技术投标文件格式编制为明标格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明标)制作要求进行编制。(2)、本项目技术部分评审为明标评审,因机器管系统中默认技术部分评审类型为乱序盲评,暂时未修正,各潜在投标人可在技术投标文件各章节中注明单位名称。(3)、因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有澄清,现对招标文件重新上传,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17:00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澄清文件。(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12月1日9:00分。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中所有与本澄清更正相关的内容,均以本澄清更正的内容为准,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不作修改,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市水利水电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