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玉门经济开发区煤炭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煤炭智慧监测平台)—智慧平台安全监管系统
项目编号: ymzfcg20
预算金额:¥1719796.74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壹仟玖佰柒拾陆元柒角肆分)
最高限价:¥1719796.74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玖仟柒佰玖拾陆元柒角肆分)
采购需求:完成玉门经济开发区煤炭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煤炭智慧监测平台)—智慧平台安全监管系统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定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注册不足一年的公司按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s://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https://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为外省企业则不提供“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只允许中小企业参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4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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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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