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 。
2.1.2.工程建设规模: 主要对翔安国际机场通航核心区远期预留用地进行固沙生态修复,总面积约468.5公顷。项目建设工程内容包含:固沙生态修复工程、临时排水工程、岩土工程(边坡工程)等。本项目勘察等级为甲级,边坡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GNSS控制网等级四等,高程控制网不低于四等水准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22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8939.65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604.210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岩土工程勘察费。(2)岩土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岩土工程设计费。(3)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测量费。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测量费按厦建协〔2019〕14 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并提交相关资料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①工程设计:主要包括固沙生态修复、临时排水工程、边坡工程等。②后续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满足本工程的固沙生态修复工程、临时排水工程、边坡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①工程测量:测量远期预留用地固沙生态修复边界外一定范围内的地形、地物。②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土层分布及物理力学性质,分阶段提交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报告,为设计工作提供地质依据。③岩土工程设计:主要为沙堆边坡设计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 ①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土工试验室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 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执行)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14 至 2025-12-04 ,每天上午 9时00分00秒 至 12时00分00秒 ,下午 12时00分00秒 至 17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