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宿松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站项目—污水管道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宿松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站项目—污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松发改许可[2025]170号);
1.4招标人: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5项目业主: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宿松印染产业园污水处理站项目—污水管道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pGC25A02G051;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pGC25A02G051;
2.5建设地点:安庆市宿松县;
2.6建设规模:本次设计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约3.8km及配套附属设施。污水管道分为两段,北段为污水处理站收水管,起点位于振兴大道与新耕河交汇处东南角,终点位于通站路与新耕河交汇处东南角现状污水井,北管线长度约0.83km,管径主要为630和820;南段为污水处理站输水管,起点位于韩文路与新耕河交汇处桥梁东侧现状污水井,终点位于堤坝前现状闸门井处管线总长约2.9km,管径主要为1000和1200。
2.7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元;
2.8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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