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临渭高新区公共空间导视系统优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渭高新区公共空间导视系统优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渭高新区公共空间导视系统优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1)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2)税收缴纳凭证:提供投标截止日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提供投标截止日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承诺: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中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建立“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要求,以上五项内容可根据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出具承诺函,成交供应商的承诺函同成交结果一并公示。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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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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