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能一局灌阳项目部交通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重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灌阳项目部交通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重1)(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灌阳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施工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企业自愿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企业自愿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概况:工程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西北的新圩镇境内。
2.2招标范围: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以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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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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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擂鼓岭至贝雷桥处重要路段 交通保障服务 |
1、灌阳抽水蓄能电站进场道路擂鼓岭至贝雷桥处重要路段因道路狭窄,属于上下陡坡,出入车辆无法会车,安全隐患大,现场至少需要安排4个工人进行道路交通指挥和清理,白夜班轮流值守,保障车辆单向通行,确保交通不堵塞、24小时畅通; 2、现场需配备足够的交通警示牌、交通灯、岗亭、道闸器; 3、现场指挥交通人员需配备反光背心、对讲机、指挥旗、指挥棒、口哨、应急物资; |
天 |
730 |
1120 |
含工人食宿、交通费、社保; 现场道路 安全设施 安装、维 护、拆除费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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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表计划数量仅供作投标参考,具体供应数量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实际服务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②采购价格为全部服务保障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含工人工资、食宿、交通费、社保;现场道路安全设施安装、维护、拆除费用、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以及甲方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各种费用及其他服务等乙方为履行合同项下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总和。 |
2.3本采购项目招标含税控制总价817600.00元,税率1%。
2.4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西北的新圩镇灌阳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施工项目部指定地点。
2.6服务时间:暂定730天,实际依据施工需求确定。
2.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所提供服务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服务内容履职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法人机构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机构、独立法人机构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撤销的);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撤销的);
3.6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8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
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投标人来项目部需提前一天12:00点之前报备随行人员信息联系【宋工】,【18984913468】)
3.9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及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3.10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必须为法人的签字或法人章,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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