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东昌街和旧城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关于武邑县东昌街和旧城路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数政审批[2025]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出资比例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衡水科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武邑县东昌街和旧城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4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841.30368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对武邑县东昌街(宁武路一东风路段)和旧城路(东城墙一腾达街)进行道路改造;武馆路(河钢路海洋馆)进行排水改造。东昌街(宁武路一东风路段)全长2800米,路宽21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改造、安装护栏并施划标线。旧城路(东城墙-腾达街)全长1100米,主车道10米,两侧便道宽度为3至10米不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主路面改造、便道翻修、更换路缘石、铺设雨水管网、安装路灯、绿化改造及施划标线等。武馆路(河钢路-海洋馆)全长1720米,道路红线宽3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污水管道铺设、污水管道清淤、道路拆除及恢复等工程。建设地点:武邑县城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841.303687万元。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完工。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9/。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24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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