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RDL-CG-2025-17 项目名称:###市驼山乡政府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如有):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三日公布,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包名称:###市驼山乡政府垃圾清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复大线(金屯与复州城镇交界至大###路) 排复线(泡###路至东虎村与复州城镇交界)复红线(东虎村与复州城镇交界至付庙村与红沿河镇交界) ###路(泡子村与西杨乡交界至大魏村与红沿河镇交界)四###路两侧的垃圾点及分散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和白色垃圾捡拾(建筑垃圾除外###路线单程计50公里。驼山乡丁屯村临时垃圾存放点清运###路两侧垃圾每周至少清理2-3次,垃圾槽内垃圾确保不外溢###路两侧无零散垃圾及白色垃圾;临时垃圾存放点存放垃圾要及时清运,存放垃圾不###路边沟线;清运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处理。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1年。(服务期满后,招标人视服务情况可延续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资格的垃圾清运、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或物业服务等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注:1.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转包。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网站、“****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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