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工作站租赁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约20.630401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拟通过公开询比方式选择1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工作站的租赁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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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租赁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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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作站租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自然日)内将全部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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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租赁周期 |
数量(台) |
★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单价(元/年/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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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租赁1 |
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
3 |
1803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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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租赁2 |
2 |
18584.07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1个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与本项目类似的设备销售或租赁业绩。对应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
2.1.3供应商应能够开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请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询比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询比项目询比。
2.1.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1)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资质或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1.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2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2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2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产品资格要求: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请供应商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7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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