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城西片区污水及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二次由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白银市平川区城西片区污水及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平发改发〔2025〕151号)和《关于白银市平川区城西片区污水及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平发改发〔2025〕2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地方政府配套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平发改发〔2025〕151号)、(平发改发〔2025〕263号)
(二)项目名称:白银市平川区城西片区污水及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二次
(三)工程规模:
(一)文冠果产业园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
(二)在白银市平川区文冠果产业园至城区新建DN200-DN800污水管网9.577km,其中:
1.文冠果产业园至城区鹤阴路敷设重力流DN400钢带增强(HDPE)螺旋波纹管10m、压力流DN200PE100聚乙烯管3620m,DN200焊接钢管230m,配套检查井52座;
2.鹯阴路至水泉南路敷设压力流DN200PE100聚乙烯管2470m,配套检查井31座;
3.水泉南路敷设重力流DN400钢带增强(HDPE)螺旋波纹管685m、DN600钢带增强(HDPE)螺旋波纹管870m,配套检查井51座;
4.特澳特路敷设重力流DN400钢带增强(HDPE)螺旋波纹管192m、DN600钢带增强(HDPE)螺旋波纹管860m,配套检查井35座;
5.环保路至污水处理厂敷设重力流DN800钢带增强(HDPE)螺旋波纹管640m,配套检查井16座。
(三)燃气工程管道:敷设DN150PE100级聚乙烯燃气管SDR11管道6143m,DN150无缝钢管130m,DN300焊接钢管110m,配套燃气阀井5座。
(四)配套安装污水管网物联感知终端设备251套、燃气管网智能物联感知终端设备31套等相关附属设施并对破坏的道路进行恢复。
(四)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地点:白银市平川区城西片区。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地方政府配套等多渠道筹措
(七)工 期:总工期27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安全员不少于 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1人、质量员(市政公用工程)1人、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三)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未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建服〔2020〕29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施工单位
担任,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企业且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
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
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
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
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七)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八)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将信息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均下载。
六、投标文件提交:
(一)截止日期:2025年11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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