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ZFCG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林地现状调查服务
1.3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选取供应商提供包括林地现状调查、草地征占用调查、并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林草部门审批所需相关报告。辅助甲方批复征占用林地等服务。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5服务地点:鹤岗市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1.8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选取供应商提供包括林地现状调查、草地征占用调查、并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林草部门审批所需相关报告。辅助甲方批复征占用林地等服务。
1.9预算金额:33.67 万元
1.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任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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