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2249400
最高限价(元):2228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设备采购项目(16)
数量:
预算金额(元):2249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包组拟采购全自动血型分析仪1台;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1台;全温控血浆解冻仪2台;血液保存冰箱4台;低温血液保存冰箱4台;医用试剂保存冰箱3台;血液低温操作台1台;医用标本离心机2台;交叉配血专用离心机2台;冷链监控系统1台;医用显微镜2台;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1台;加样枪5-50uL4台;加样枪20-200uL4台;加样枪100-1000uL2台;高频热合机2台;血液转运箱2台;水浴箱(37-56摄氏度)1台;生物安全柜1台;全自动血栓弹力图仪1台;血细胞分离机(成份单采成份去除)1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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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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