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全自动洗消机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设备送到指定地点。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设备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洗消机等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磋商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进入西安市卫健委各级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
(8)采购人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在相关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相关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提供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合同包2(冲击波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磋商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进入西安市卫健委各级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
(8)采购人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在相关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相关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提供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至 2025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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