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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土地储备中心南庄地块10KV工业线杆线迁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1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土地储备中心南庄地块10KV工业线杆线迁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7.980619万元。注: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将南庄地块内10KV工业线架空杆线及电缆线路迁移出地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件扫描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无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提供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工程。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工程: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及供应商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如供应商已换发新证则提供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如供应商尚未换发新证则提供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5.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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