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沿江高铁启东西站配套道路(世纪大道西延、启迪路)安全环保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为启东世纪大道西延与站前路(启迪路)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含环保),优化提升工程实施工程中的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效能。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计划工期为24个月,具体以施工实际实施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的专业包含公路,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驻场服务人员),具有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安全专业)。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自有员工,出具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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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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