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消防设计专项审核项目(专项整治)
1.2 采购项目编号:(请登录)
1.3 采购人: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1.4 釆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5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专项审核。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比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2项目预算:7.2万元
2.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2.5服务地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需为《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单位和审查人员资格的公告》中的审查单位资格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16:00至2025年11月17日16:00
4.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询比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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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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