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泉市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复合肥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元):3584000.00元
最高限价(元):3584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复合肥1024吨
标项一:
标项名称:福泉市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复合肥采购
数量:1024
预算金额(元):358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复合肥1024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肥料正式登记证或备案号;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肥料正式登记证或备案号和授权代销书。
4.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开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行拟定】;(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预留份额:34.18%,其中小微企业份额:60.0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 2025年11月20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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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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