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研究院管业公司智能共享循环托盘加工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材料研究院管业公司智能共享循环托盘加工技术服务,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范围中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按招标人委托为准,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托盘加工服务数量进行结算。投标人负责提供托盘加工服务所用的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包括不限于加工厂房、加工设备、检验仪器、存货库房等硬件设施,并承担托盘的包装、质检、第三方检验、储存、运输以及其他全部费用,本项目标的总额最高660万元(含6%增值税)。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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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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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能共享循环托盘加工 |
1111/1311 |
只 |
300000 |
包工不包料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提供近 3 年(自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完成过标的物业绩1项及以上(标的物业绩是指从事过托盘加工制造的技术服务类业绩,或销售自行加工制造的托盘的业绩)。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9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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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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