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小额零星定点检测服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小额零星定点检测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HABBZ02714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 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招 2 家服务单位,负责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单个服务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检测服务。如项目(标段)检测服务金额达到或超出30万元的,则不在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内。主要工作为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以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补充的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192万元/年/两家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合同服务期限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1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双方同意,在合同到期前60日内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价格、合同条款内容不变)。单个项目检测周期根据具体项目由招标人确定。(如中标人的资质类别不足以完成其资质范围外的检测内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合同期满后双方签订的已生效未履行完毕的单个项目检测合同继续有效。
2.9 招标范围: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招 2 家服务单位,负责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单个服务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检测服务。如项目(标段)检测服务金额达到或超出30万元的,则不在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内。主要工作为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以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补充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道路工程(排水、照明、绿化、交通)检测、室外运动场材料及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含桩基)、变形与沉降观测以及其他必要检测、智能化工程检测、装配式预制构件检测、室外运动场材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92万元/年/两家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项条件:
(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建筑幕墙、建筑节能、钢结构)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检测费总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不予认可)。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试验检测师(或试验 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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