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临泾镇蔬菜玻璃温室配套项目(玻璃温室荷兰模式-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已由镇原县农业农村局以镇农规发[2025]11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招标人为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QYG
2.项目名称:临泾镇蔬菜玻璃温室配套项目(玻璃温室荷兰模式-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3.建设地点:镇原县临泾镇毛头村、梁韩村、祁庙村三村接壤处。
4.招标内容:室内配电、照明系统、环流风机系统、补光系统、硫磺熏蒸器、动力设备电机、电缆桥架及辅材、水肥一体化、拼接式水盾、灌溉首部过滤系统、UV杀菌系统、10TRO反渗透膜处理系统、室内给排水、水肥一体施肥系统、电磁阀、荷兰模式(吊挂)、高压微雾系统、管理和采收车辆设备、环控物联网系统、风光互补气象站、锅炉等内容的采购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6.交货地点:以具体的施工地点为准。
7.交货期:2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12月09日,计划交货完成日期:2025年12月28日。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无。
10.招标控制价:22524494.7元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限制要求: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等信用查询平台。
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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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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