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温州模具智能制造园项目招商(租、售)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商项目简介
温州模具智能制造园,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湾二期(0577-WZ-WW08)D-12地块。园区总用地面积122490㎡,总建筑面积249177.14㎡,其中地上面积为245438.9㎡,地下建筑面积为3788.24㎡,园区包含标准厂房、宿舍、研发办公楼等(以实际测绘为准)。
二、招商单位
温州市浙瓯模具有限公司
三、监督单位
温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温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四、招商标的物、招商对象及价格
(一)项目招商布局
1.标准厂房区。由21栋4层丙类厂房组成,共计可招商面积约20.6万平方米。招商对象产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制造及上下游产业;装备制造业等。
2.研发办公区。由1栋7层研发办公楼组成。共计可招商面积约0.82万平方米,招商对象产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计、商贸经营、配套服务、商务办公等。
3.生活配套区。由1幢(分为A、B栋)14层宿舍楼组成。共计可招商面积约2.77万平方米。其中,宿舍楼2-3层(商业配套区)可招商面积约0.5万平方米,招商对象产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餐饮、超市、文体、娱乐等日常生活与消费类。
招商布局可在招商过程中由招商工作组视招商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二)招商形式
1.分为“出租”和“出售”两种招商形式。其中,除研发办公楼和宿舍楼实行出租的招商形式,标准厂房实行“出租”和“出售”两种招商形式。
拟“出租”的标准厂房、18#研发办公楼、23#宿舍楼如下表所示,建筑面积约11.79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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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栋编号 |
楼层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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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丙类厂房 |
1、2、3、4 |
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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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丙类厂房 |
1、2、3、4 |
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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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丙类厂房 |
1、2、3、4 |
1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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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丙类厂房 |
1、2、3、4 |
1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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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丙类厂房 |
1、2、3、4 |
1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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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丙类厂房 |
1、2、3、4 |
1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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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丙类厂房 |
1、2、3、4 |
1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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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丙类厂房 |
1、2、3、4 |
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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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研发办公楼 |
2-7 |
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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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宿舍楼(商业配套区) |
2、3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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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宿舍楼(员工宿舍) |
4-14 |
2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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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面积 |
117900㎡ |
可“出售”的标准厂房拟如下表所示,建筑面积约为12.29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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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栋编号 |
楼层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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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丙类厂房 |
1、2、3、4 |
1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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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丙类厂房 |
1、2、3、4 |
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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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丙类厂房 |
1、2、3、4 |
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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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丙类厂房 |
1、2、3、4 |
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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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丙类厂房 |
1、2、3、4 |
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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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丙类厂房 |
1、2、3、4 |
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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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丙类厂房 |
1、2、3、4 |
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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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丙类厂房 |
1、2、3、4 |
1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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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丙类厂房 |
1、2、3、4 |
1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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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丙类厂房 |
1、2、3、4 |
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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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丙类厂房 |
1、2、3、4 |
1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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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丙类厂房 |
1、2、3、4 |
1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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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丙类厂房 |
1、2、3、4 |
1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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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面积 |
122900㎡ |
浙瓯模具公司对出售、出租区域按招商实际情况可适时调整,但可出售区域占总建筑面积不高于50%。
2.标的物招商单位分为“层”和“单元”。
1-9#、14-17#、19-22#丙类厂房招商按“层”招商。
10#、11#、12#、13#、15#、19#丙类厂房为“双拼”厂房(单层可分割为两个“单元”),按“单元”招商。
23#宿舍楼、18#研发办公楼按“单元”招商。
五、招商对象准入条件
(一)入园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2.企业入园项目必须符合招商标的物所指定的产业范围。
3.入园企业承诺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正式投产,正式投产后按年为单位应达到如下标准:每年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亩均产值不低于35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4.8万元/吨标准煤、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5259.48万元/吨、研发经费支出与销售收入比不低于3.22%、全员劳动生产率不低于28万元/人*年,具体实施以合同为准。(按1300㎡折合为1亩的标准核计;“热处理加工”企业作为模具制造配套服务,其“单位能耗增加值”与“单位排放增加值”可突破上述标准。)
4.企业入园项目必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对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产业政策、环保、安全、能耗要求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5.企业入园应无条件接受并执行属地政府对园区宗地的政策部署,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指标考核、安全生产管理等,具体以浙瓯模具公司通知为准。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入园: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省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最近一个年度“亩均论英雄”A 类企业。
(三)研发办公楼、宿舍楼的招商不受以上准入条件限制。
六、报名时间
1.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2月3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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