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务段南大路、殷高西路等9处道口房整修项目已由上海工务段党政联席会议和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的审批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段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上海市。
2.2项目内容:昆阳路道口房及附房整修85平方米(全面整修)、南大路道口25.5平方米(全面整修)、殷高西路宿舍(南北二侧)69.4平方米(局部整修)、桃浦宿舍(零星维修)、场中路道口(主道口房零星维修)、长江西路道口房48.7平方米(全面整修)、逸仙路道口(主、付道口局部整修)262平方米、高境路道口房(零星整修)等。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不含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资质要求
(1)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系统(或上海房建公寓段)准入单位,工务系统准入施工单位年度信誉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上海房建公寓段准入的施工单位年度信誉评价等级B级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铁路房建工程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铁路房建工程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⑤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2)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安全负责人要求
1)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有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5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投标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出具的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的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须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告须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
4.2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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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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