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宜宾市翠屏区油房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提高工程质量,保障现场施工顺利开展,我公司拟对该项目劳务分包一标段进行公开招选。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的招选符合要求的合作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宜宾市翠屏区油房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劳务分包一标段(第二次)
2.工程地点:宜宾市翠屏区
3.工程概况:宜宾市翠屏区油房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一)主坝坝体、坝基、坝肩防渗处理,防渗墙施工完成后恢复坝顶混凝土路面、排水沟等结构,坝顶上游侧设工”型防浪墙上游坝坡增加预制混凝土块护坡;下游坝坡护坡改为混凝土框格梁+预制混凝土块护坡,翻修加固下游干砌块石排水棱体;重建下游截渗墙及量水堰。(三)溢洪道:溢洪道泄槽段边墙加高,衬砌出水渠,(四)取水建筑物:拆除重建取水塔,重新设置工作闸门及检修闸门,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配备备用电源,修复取水隧洞局部破损段。(五)放空建筑物:更换放空竖井工作闸门、检修闸门以及启闭系统并实现自动化控制,配备备用电源,修复放空隧洞局部破损段。
4.招选范围:包括油房坳水库主坝(防渗墙相关工程除外)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放空建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及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建筑物拆除、清运或利旧,新建建筑物,临时工程实施和拆除清理等的劳务作业,详见清单。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选人通知为准,且满足招选人节点工期要求。中选人须严格按照招选人制定的合理工期完成任务。否则,招选人有权根据公司制定的《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自发出更换劳务队伍通知后启动应急程序替换中选单位队伍,产生的一切费用在中选单位劳务费中扣减。
5.质量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并须参照相关资料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本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
6.工作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劳务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的协调工作;招选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招选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提供除招选人供应材料(甲供材为:水泥、砂、石、砖、钢材、商品混凝土)以外的辅助材料、小型工机具、周转材料、作业点位标识标牌、作业点位临时电源线电缆、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临时设施等。
(3)若因中选人原因导致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不能满足招选人的要求,招选人有权对中选人作业范围进行调整。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选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招选人带来的所有损失。
二、单位选择
1.中选人进场后,若工期、进度、质量等满足不了本项目要求,招选人有权将剩余部分劳务作业分给其它有实力的劳务队伍,中选人按实支付相应费用;中选人不得对此有异议,无条件接受;如中选人不支付相关费用,招选人可从中选人的履约保证金、工程价款中扣除代为支付,仍有不足,对中选人保留追索权利,中选人应据实赔偿。同时,中选人无条件配合项目相关工作。
2.本工程前期发生的劳务费用包含在本工程的总费用中,参选人在参选报价时综合考虑,招选人不再因此而支付任何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中选单位与前期单位协商支付。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项目劳务负责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企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金实力雄厚,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5.近1年财务无亏损(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年可不提供),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类项目总包或分包业绩;
7.不得存在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情况证明资料;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招选文件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00至2025年11月19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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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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