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一览表。
3、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登记,符合以下条件:
3.1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3.2 投标产品必须是制造商原厂自主生产,提供承诺函。
3.3 供应商必须提供一份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产品经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检测的符合 GB/T 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标准》的检测报告或《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卫生安全性检验报告。
3.4 供应商以往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如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条款执行等情况),需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函(但与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招投标及合同履约情况以采购人提供的证据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3.5 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法人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4、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至[2025 年 12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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