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向钻机随钻测量装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34-ZB-251133219、SXMTZB2502H-097(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向钻机随钻测量装置(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B334-ZB-251133219、SXMTZB2502H-097(G)/C)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5]7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向钻机随钻测量装置(第2次招标)。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向钻机随钻测量装置(第2次招标),标段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1 | 定向钻机随钻测量装置 | / | 套 | 2 | 2年 |
具体明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长平公司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定向钻机随钻测量装置(第2次招标),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为具有矿用随钻测量装置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 产品资质要求:矿用随钻轨迹测量装置(须提供矿用产品安标证);矿用本安型键盘、矿用本安型数据存储器、矿用隔爆型计算机、矿用本安型随钻轨迹测量装置探管(须提供矿用产品安标证和防爆证)。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定向钻机随钻测量装置或矿用钻机随钻测量装置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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