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XHGJ-3标段
1.2采购方案编号:FA0
1.3采购人:G30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哈密段改扩建工程XHGJ-3标段
1.4(请登录)
1.5采购项目资金:根据计量进行支付
1.6采购项目概况:XHGJ-3标段路线起点位于伊州区苦水停车区西北约13公里附近,顺接本项目第二合同段终点,起点桩号为K2900+000。终点位于烟墩互通西北约5公里附近,顺接本项目第四合同段起点,终点桩号为K2935+000,路线全长35km。沿线主要控制点有:既有老路、铜镍矿分离立交、烟墩主线站、烟墩服务区、烟墩互通。合同金额100415.67万元,合同工期3年,实际工期2年。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临时防眩板支架租赁。
2.2服务期限:截止2026年12月30日。
2.3服务地点:新疆哈密烟墩收费站附近。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项目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财务要求:财务业绩良好。
(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或供应资质,本次招标相同物资两年内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信誉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切实满足项目生产要求。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其他不满足法律法规的行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3日1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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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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