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骆马湖路(渤海路至迎宾大道)南侧拓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99126.74元
采购需求:
对骆马湖路(渤海路至迎宾大道段)南侧进行拓宽改造,增设一条右转专用道,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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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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