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九江银行宜春分行零售营销物品供应商采购入围项目。
2、项目预算:预估1200万元/3年。
3、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4、服务地点:宜春市区及辖属县域。
二、招标内容:
1、项目主要内容:九江银行宜春分行零售营销物品供应商采购入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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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入围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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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市区零售物品供应商采购 |
1 |
项 |
200万/三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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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九江银行宜春分行高安零售物品供应商采购 |
1 |
项 |
200万/三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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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九江银行宜春分行丰城零售物品供应商采购 |
1 |
项 |
150万/三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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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九江银行宜春分行樟树零售物品供应商采购 |
1 |
项 |
200万/三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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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宜丰零售物品供应商采购 |
1 |
项 |
150万/三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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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九江银行宜春分行万载零售物品供应商采购 |
1 |
项 |
150万/三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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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奉新零售物品供应商采购 |
1 |
项 |
150万/三年 |
1 |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中标供应商数量:总计入库10家供应商。
注:允许投标人兼投但不兼中,如出现多个标段同一投标人中标的情形,只能选取1个标段中标,另外的标段则顺延第二名。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的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取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未被本行列入集中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材料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上午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