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北大荒集团黑龙江赵光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赵光农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大荒集团黑龙江赵光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购置垃圾压缩车(压缩式垃圾车)1台,垃圾转运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台,吸污车1台,疏通车(清洗吸污车)1台,压缩站(移动压缩站)2台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交货。
2.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赵光农场场部。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900000元。
2.5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同时提供2022年至2024年税务机关提供的每个季度增值税缴税记录或完税凭证和每年6月份、12月份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证明(社保局盖章),禁止疑是空壳企业投标;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与企业注册年限相符的材料,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此项不做要求。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自行查询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人为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2025年11月12日23:00时至2025年11月18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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