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关于江都信息园配套及装修项目(一期),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3197088.25元(含税),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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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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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都信息园配套及装修项目(一期) |
集成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扬州市 |
1.2.1质保期:经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2地点:扬州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施工。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允许转包分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197088.25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新版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施工改造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框架协议+订单(或订单汇总单)+对应发票及对应发票网上发票查验截屏扫描件,或合同+对应发票及对应发票网上发票查验截屏扫描件。业绩时间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需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原件备查。发票网上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业绩材料提供不全者,业绩不予认可。
2.4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5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团队人员:1)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提供1个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须提供团队人员清单、有效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社保清单为供应商单位整体人员清单,请于清单中用红色圆圈圈出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
2.6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的意外伤害保险,100万元/人的雇主责任险。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7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2.9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年11月17日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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