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份额执行完为止,以先到时间为止。
1.2
(1)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预估金额为含税1474万元,包含产品的供货、安装、系统接入调测及相关技术服务。
(2)精准教学配套3种设备(含安装费),采购预估规模117台。设备包括:高速扫描仪、基础扫描仪(含作业系统服务)、智能批阅一体机(打印/扫描/批阅一体机),部分设备包含平台技术服务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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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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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5年省数字校园平台配套设备采购(精准教学配套设备) |
高速扫描仪、基础扫描仪(含作业系统服务)、智能批阅一体机(打印/扫描/批阅一体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预估总数量117台 |
云南省各个州市县安装现场指定地点 |
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5年省数字校园平台配套设备采购(精准教学配套设备)。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1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5年省数字校园平台配套设备采购(精准教学配套设备)中标人数量: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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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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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名 |
100% |
1.2.1中国电信云南公司2025年省数字校园平台配套设备采购(精准教学配套设备)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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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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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速扫描仪 |
不含税单价限价:25000.00元 |
单位: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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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础扫描仪(含作业系统服务) |
不含税单价限价:100000.00元 |
单位: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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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智能批阅一体机(打印/扫描/批阅一体机),含平台技术服务费 |
不含税单价限价:230000.00元 |
单位:台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主要产品(智能批阅一体机)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扫描件。主要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其投标均无效;主要产品若出现多个代理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产品,其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5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信息化建设项目(含设备供货)或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含设备供货),且合同业绩中需包含有智能化教学设备销售。
以上业绩均需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框架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单据扫描件,时间及金额以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单据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发票和其他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认定标准:总价固定的合同或有合同总价但实际支付以考核或审定后金额支付的合同为单项合同,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 2.3.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7投标产品业绩要求:2.3.8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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