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兴义市第七街•天人文化休闲公寓房屋漏水渗水及公共物业改造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采购主要内容: 兴义市第七街•天人文化休闲公寓房屋漏水渗水及公共物业改造维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招标清单及商务要求”。
采购数量:1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地点:黔西南州兴义市
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
(2)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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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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