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详见附件:1、关于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更正1.原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第4条项目进度要求为“本项目总体工期365天,合同签定后中标人应在2周内向招标人提供一份详尽的进度计划表”,现更改为“本项目总体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个月,合同签定后中标人应在1周内向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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