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三亚医院(三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0724
三、项目内容:
1.标的内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项目服务地点 |
|
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一项 |
人民币64.08万元 |
海南三亚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本项目“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内容为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本项目“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内容为准)。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以本项目“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内容为准)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本项目“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内容为准)
6.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内容为准)
7.已获取本次项目采购文件。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与。
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等文件要求】
10.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