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苏州市东山雕花楼宾馆有限公司悦达商业广场1#楼(悦达酒店)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中数据备【2025】1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东山雕花楼宾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东山雕花楼宾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东山雕花楼宾馆有限公司悦达商业广场1#楼(悦达酒店)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腾飞路68号。
2.2建设规模:装修改造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99.95米,建设内容为对酒店4层、23层、室外道路景观等区域进行配套建设,主要包括加固、消防、安装、智能化、室外工程、配电房改造、外立面亮化维修等,合同估算价为1188.071564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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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定额工期 (日历天)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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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205010304002525001001 |
苏州市东山雕花楼宾馆有限公司悦达商业广场1#楼(悦达酒店)配套工程 |
包含:加固、消防、安装、智能化、室外工程、配电房改造、外立面亮化维修等 |
1188.071564 |
/ |
150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2-11-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古建、室内装饰装修除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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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11-12 00:00至2025-11-19 23: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11-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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