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机场公司员工食堂经营项目。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1+1+1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月进行考核,每年考核超过三个月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续签),预计2026年1月1日开始提供服务。
四、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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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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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机场公司员工食堂经营项目 |
食堂经营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进行分包和转包。
招标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机构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总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交《投标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交《投标函》)
6、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能满足此条款的证明资料。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八、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方式:线上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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