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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关于禁毒总队与机场公安局在机场T5航站楼设立毒品知识科技馆及查缉站项目竞争性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A-********-CS 项目名称:关于禁毒总队****局在机场T5航站楼设立毒品知识科技馆及查缉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9,********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禁毒总队****局在机场T5航站楼设立毒品知识科技馆及查缉站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禁毒总队****局在机场T5航站楼设立毒品知识科技馆及查缉站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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