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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安市交通管理大队高安市城区重点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5-088 项目名称###市交通管理大###市城###路交通标线复线优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宜购2025J*****###路交通隐患整改经费1批********.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5.投标人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环节将进行核查)6.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有关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7.不具备独立法****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公司的授权函。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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