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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及原采购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商务要求中: 2 ★ 交货地点 ###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变更为: 2 ★ 交货地点 ###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机房设置在负一楼,面积大约60㎡。) (二)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服务内容要求中: 6 ★ 付款方法和条件 (1)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过安装、培训,正常运行一个月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 (2)验收合格满1年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验收合格后满2年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变更为: 6 ★ 付款方法和条件 (1)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过安装、培训,正常运行一个月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 (2)正常运行一年无故障,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正常运行两年,经验收合格无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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