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溪县省级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城东园镜江纺织标准化厂房(2#厂房)已由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松溪县省级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城东园镜江纺织标准化厂房(2#厂房)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以
松发科[2025]审批20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
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松溪县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96816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拟建2#厂房,总建筑高度22.20米,占地面积1161.6㎡,建筑面积3630.8㎡,具体依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建筑物层数为5~25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968167(其中:含暂列金29504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13 09:00:00至
2025-11-19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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