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合肥产教融合基地项目监理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08-340100-04-01-423592
1.4 招标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5 项目业主: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合肥产教融合基地项目监理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ABZ02383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合肥产教融合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36695.7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45527.65㎡(含地下室约4326.36㎡),拟新建一栋实训中心约20058.31㎡(含地下建筑面积约4326.36㎡)、两栋学生公寓约21745.53㎡、一栋生活中心约3684.93㎡、门卫38.88㎡。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训中心、学生公寓、生活服务中心等单体建筑安装工程,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给排水、供配电、网络智能化、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19172.98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并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回访合格止,服务期13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服务主要范围为对应标段的监理全过程(包括实训中心、学生公寓、生活服务中心等单体建筑安装工程,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给排水、供配电、网络智能化、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质保期内的质量缺陷调查,组织施工单位整改,同时协助招标人做好质量回访工作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9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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