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厂石灰储罐建设施工项目。项目业主为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来自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厂石灰储罐建设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工业园区七号路与四号路交汇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内。
2.2项目概况
为满足一炼钢冶炼所需石灰的需求,拟在厂区石灰窑路中部的道路一侧建设1座立型石灰储罐(筒仓),每座石灰罐(筒仓)容积约1000立方米,可存放800吨生石灰块,满足生产需求。建设内容包含储料仓输入系统,1座石灰储料仓(筒仓),储料仓输出系统、其他公辅设施及建设场地内废旧的干涉的厂房、设备设施拆除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满足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五部委发出《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意见的相关超低排放要求。
2.3 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包括立型石灰储罐(筒仓)、上料系统、出灰系统等,和配置工艺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业电视、电信等设备设施及土建基础、其他公辅设施的采购及安装、钢结构和建设场地内废旧的干涉的厂房、设备设施拆除等。
2.4计划工期
总项目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方发出开工令为准,至项目通过初步验收之日止。
2.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4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需提供2022-2024年度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200万(含)以上包含钢板料仓或筒仓施工的业绩。
注:业绩证明以合同扫描件、验收单、对应发票(部分或者全部发票均可)为准,合同扫描件必须提供有合同范围内容、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总金额页,否则视为无效,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4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扫描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相关安全工程类证书。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经查询还存在其他不良信息,则招标人将根据风险情况取消有效资格;
(3)投标人无不良业绩记录,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不得被列入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整改期供应商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失信商业伙伴名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 年11月12日起至 2025 年11月18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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