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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竹箦镇灭螺坝水库溢洪道改造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溧阳市竹箦镇灭螺坝水库溢洪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4.9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项目最高限价(控制价):1831142.14元,其中暂列金额为140000元,供应商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总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响应单价不得超过分部分项工程控制价单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溧阳市竹箦镇灭螺坝水库溢洪道改造工程。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溧阳市竹箦镇灭螺坝水库溢洪道改造工程

183.11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对原溢洪道进行改造,拆除原溢洪道进口段、控制段以及泄槽段,原址新建侧槽式溢洪道,堰宽15m,堰顶高程73.75m。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采购人为u201c溧阳市水利管理中心u201d。

项目法人(发包人)为u201c竹箦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u201d,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信用记录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和u201c中国政府采购网u201d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 企业 采购。即: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目前无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在建。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具体参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基〔2016〕17号)执行;

(4)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A证,专职安全员为C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投标人未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

注: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具体参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基〔2016〕17号)执行: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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