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1X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复合陶瓷防腐材料供货及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2.2 项目规模:1×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脱硫项目。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6年6月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复合陶瓷防腐材料供货及施工(CHDTDZ008/18-SG-22501):复合陶瓷防腐材料供货及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复合陶瓷防腐材料供货及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复合陶瓷防腐材料供货及施工)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页、关键页、签章页扫描件等,体现出项目名称、标的名称、合同签署时间等信息,否则不作为有效业绩。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12 14:40到2025-11-20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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