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1-17 17:00:00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第一标段钢板租赁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第一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出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板租赁材料(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水利工程,施工任务分凤河和八干渠2部分实施。其中凤河部分施工内容为疏通现状河渠,改造凤河橡胶坝,并在凤河上新建小甸屯泵站;八干渠部分施工内容为新建八干渠泵站、新建八干渠河渠以保证老渠与凤河连通,并新建8座过路涵洞和1座挡水闸。
另外项目包含2座泵站的钢结构安装工程,主要是钢闸门及附属结构。包含水泵及配套设备安装工程。包含八干渠堤口泵站厂区建设工程及室外工程。包含沿河渠护坡、护岸及防护栏杆安装、绿化等工程。
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经销商,供应商在中层级为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或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1.2生产能力要求: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存储和运输能力。
3.1.3 财务能力要求:提供2022.2023.2024三年财务状况表(成立不足三年的生产商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不少于1个钢板租赁供应业绩,并提供合同或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履约信用评价证明材料。
3.1.7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含税到场价)。
3.1.8付款条件: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 30 日后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 85 %,;剩余12%作为尾款及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30日后支付到结算价款的 100% 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多个个包件投标,且允许中标多个包件,本次投标无最高限价/(含税金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中交集团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3次,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3.8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支付方式:结算款通过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以现汇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中交云信等方式支付。贴息费说明:甲方以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中交云信等金融工具支付货款时不贴息,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同时,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调整银承或E信通的付款比例。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1个包件投标。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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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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