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规模及内容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市第一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EPC项目2、项目编号:灵宝公开采购-2025-64、LBGZ[2025]309-GC059 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进行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主要包括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工程、中心药房建设工程、购置智慧多功能巡回诊疗车,共计改造房屋面积2277平方、购置设备、购置并安装系统等。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项目的整体设计、施工改造、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强弱电、消防设施设备、空调系统、医疗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5、控制价:投资概算********.00元;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经最终审计结算费用的100%;本次投标报价为投标人自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其中(1)本次投标报价均按填报费率报价。(2)中标人最终结算价款=本项目经最终审计结算费用×投标报价的百分比率。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8、计划工期:12个月(设计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11个月)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提供)(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拟派人员要求:(1)设计部分: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且已缴纳社会保险;(2)施工部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为本单位员工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且已缴纳社会保险;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纳税社保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6、投标人须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函(投标人出具承诺函,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7、信用要求:参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网****网站(http://********/shixin)“****网站、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址http://********/)公示****网页截图,至少应包含股东信息(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注: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资质之一,且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资质之一,且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2)若联合体投标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下的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7)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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