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西部能源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液体储运系统等设施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10644,招标人为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为实现新疆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构建新型现代化工业体系,推动煤制油、煤制气、清洁能源一体化产业发展,依托新疆当地丰富的煤炭资源,拟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国家能源集团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
厂址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工业园,距乌鲁木齐市约300公里,项目占地面积224公顷,整体呈矩形,场地东西向长度2000m,南北向宽度1120m。项目南距西黑山矿区横四路约2公里,南侧与信友电厂、英格玛电厂相邻。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固定床气化、煤气水分离、 氨酚回收、变换及冷却)、净化装置(酸性气体脱除、制冷及压缩、RTO、CCUS)、甲烷化装置(高温甲烷化、天然气压缩及干燥)、硫回收装置、发电和新能源以及为工艺装置配套的锅炉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液体储运系统(主项号:14100,注:低温LNG罐组(14111)及附属设备不在招标范围内)、天然气计量站(主项号:14500)、区域机柜间三(主项号:17340)、电子汽车衡、绿氢变电所(主项号:15200)界区内所有工艺、静设备、动设备、总图、管道、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土建(结构/建筑)、暖通、消防、分析化验、给排水、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与健康等专业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按照“六化+两化”(6+2)的要求开展建设工作,负责单机试车、机械竣工、中间交接、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阶段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含临时防冻设施)。
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主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 序号 | 主项编号 | 子项编号 | 主项(单元)名称 | 主要内容 | 备注 |
| 1 | 14100 | 液体储运系统 | 含主装置、总图运输、公共工程系统、地下管网、安全消防、电信、供电外线等。 | ||
| 1.1 | 14110 | 低温罐区 | |||
| 1.1.1 | 14112 | 开工LNG罐组 | |||
| 1.2 | 14120 | 常压罐区 | |||
| 1.2.1 | 14121 | 常压罐组一 | |||
| 1.2.2 | 14122 | 常压罐组二 | |||
| 1.3 | 14130 | 球罐区 | |||
| 1.3.1 | 14131 | 丙烯液氨罐组 | |||
| 1.3.2 | 14132 | 液体CO2罐组 | |||
| 1.4 | 14140 | 化学品罐区 | |||
| 1.5 | 14150 | 装卸设施 | |||
| 1.6 | 14160 | 泡沫站 | |||
| 1.7 | 14170 | 地面火炬系统 | |||
| 1.8 | 14180 | 罐区管廊 | |||
| 2 | 14500 | 天然气计量站 | |||
| 3 | 17340 | 区域机柜间三 | |||
| 4 | 电子汽车衡 | ||||
| 5 | 15200 | 绿氢变电所 |
标段界区范围详见附件10 :《总平面布置图》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工业园
工期要求:计划中间交接时间:2027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服务期至2028年12月31日。
2.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等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合同内容含液体储运系统或液体储运罐区(罐区或中间罐区或成品罐区)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1份,合同所属项目投资规模50亿元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业绩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注:(1)项目投资规模需提供佐证材料(不限形式);(2)技改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合同内容含液体储运系统或液体储运罐区(罐区或中间罐区或成品罐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含液体储运系统或液体储运罐区(罐区或中间罐区或成品罐区)的详细工程设计或EPC或EP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液体储运系统或液体储运罐区(罐区或中间罐区或成品罐区)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18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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