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叉车采购”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哈尔滨香坊粮食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叉车采购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采购内容及范围: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叉车采购,详见采购需求技术规格书。
2.5供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九道街10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供货时间: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招标人通知要求完成供货服务。
2.7质量标准:所有货品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满足国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
2.8最高投标限价:1009.6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保养及更换零部件。(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2.11付款方法和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备投标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函(格式自拟),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标段投标,则其对应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不同标段之间不受上述限制,制造商可针对不同标段分别选择自身投标或委托不同的代理商进行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实际查询结果为准。
3.5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1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实际查询结果为准)。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实际查询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1月12日16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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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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