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库区周边改造及库房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偃师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某单位库区周边改造及库房整修项目2、项目编号:202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4、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某单位库区周边改造及库房整修项目,内容包括库房装修、挡土墙修补、技术区周界及门禁系统。(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7、工期:60日历天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0、文明工地:达到文明工地标准。11、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12、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1319308.66元。注: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人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并出具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1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9日24:00……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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