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佳木斯市公司物流中心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仓储及分拣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1.2招标内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佳木斯市公司物流中心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仓储及分拣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包括:卷烟仓储分拣设备包含系统及设备,电控系统、计算机系统、服务器系统、LED显示(出口显示、效率大屏)、入库输送码垛机、直角坐标机、轨道穿梭车、分拣立式机、分拣卧式机、入库和分拣条烟链板机、补货小车、条烟输送线、合单机构、补货线、空箱回收线、包装机等
1.3采购范围: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佳木斯市公司物流中心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仓储及分拣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4最高限价:人民币238333.3元
1.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计划合同履约期:2026年1月17日至2027年1月16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经营,合法纳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2.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2.3潜在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上查询时间为近三年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
2.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2.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若有以上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2.8潜在投标人未在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内。
2.9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至2025年11月23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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